部门概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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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国资处部门概况


财务国资处是负责学校财务会计核算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为:

1.严格执行高等院校会计制度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,促进财务工作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。编制学校年度综合财务预算,编报财务月报、季报、年度决算报表及上报有关财务统计报表。负责学校预算经费调拨、控制以及执行检查工作。

2.办理全校日常收支报销业务,按规范化要求做好会计核算工作;负责学校与外单位之间往来账款核算工作。承担学校各部门创收收入核算与管理;承担教师科研经费日常报销与财务监管工作;承担校内各部门之间内部结算、对账工作。

3.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以及上级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,及时收取学校各类事业性收入。负责学校各类税务事项办理,代理个税纳税申报。负责学校各类票据的使用与监管工作,合法、规范使用各类票据。负责全校各类人员工资性收入、劳务收入的发放工作,保证工资政策的正确执行。

4.负责固定资产会计核算,并定期与校内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账(总账)、账(实物台账)核对工作。负责会计档案归档、保管工作。负责学校基建拨款会计核算与监管,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制度;办理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的审核、报账、记账等会计核算工作。

5.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,建立、健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,负责学校政府集中采购工作、日常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和固定资产处置工作,编制固定资产相关报表。

6.负责全校招投标管理业务。

7.负责本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

8.负责本部门的财务、国资管理。

9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二)科室设置

财务国资处下设财务管理科、资产管理科,具体职责如下:

1.财务管理科:负责综合管理、预决算业务;负责工资核算、学生经费业务;负责全校招投标管理业务;负责票据、会计档案、文书管理、基本建设会计工作;负责本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2.资产管理科: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,起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文件;负责学校政府集中采购工作;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,每年开展一次全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,按要求编制固定资产相关报表;负责固定资产处置工作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